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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法制晚報》消息2012年6月,兩千多名失獨父母聯名向國家計生委遞交了《關於要求給予失獨父母國家補償的申請》,希望針對失獨家庭建立保障制度。今年4月25日下午,他們終於拿到了國家衛計委的答覆意見書。
   答覆稱,給予失獨家庭國家行政補償沒有法律依據,將繼續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關懷工作。失獨者代表笛媽表示,他們會對此答覆提起行政覆議,繼續推動保障制度建立。
   在2012年6月遞交的申請中,失獨父母認為,“他們作為公民履行了計生這一義務,但是最後卻失去了自己的唯一贍養人,這樣的犧牲不能被忽視”。
   但他們目前沒有看到國家衛計委有針對失獨群體所建立的實施養老保障的細則條款,僅在國衛家庭發【2013】41號文件對失獨者按照困難家庭對待,只給予困難扶助,“扶助只是政府做的一種慈善,而我們需要的是補償。”
   今年4月21日,全國240餘名失獨者代表再次進京等待回覆。當天上午,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和他們約談時承諾會在周五給出書面回覆。
   25日晚上,記者從失獨父母代表手中看到了這份《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答覆稱:“廣大計劃生育家庭為控制我國人口過快增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黨和政府高度重視解決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難”,“但是,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給予國家行政補償沒有法律依據。”
   答覆指出:“國家自2008年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並於2012年提高了特別扶助金標準,各地也結合實際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關懷的政策措施”,“自2014年起,將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70元”。
   答覆的最後表示,“國家衛生計生委將繼續協調相關部門,進一步做好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關懷工作”。  (原標題:衛計委書面答覆失獨家庭 要求國家補償無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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