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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導演王全安連續三天嫖娼被抓後,“性癮”一詞又被人們聯想起來。
儘管目前,性癮還不是被正式承認的精神疾病,但數年前被曝光的“老虎”伍茲,卻已經接受了性癮治療。
性癮究竟是不是病,支持者與反對者們仍各執一詞
文/ 張田勘 本刊記者/ 錢煒
9月15日,中國第六代導演的領軍人物之一王安全因涉嫌嫖娼被抓。公眾對桃色新聞的興趣就在於,總是能夠從中發現各種不同的“槽點”。對此事來說,警方披露的一個細節成為了最大“槽點”——48歲的王全安“連續三晚嫖娼”。
對於引起很多人感嘆的王導在性方面的“實力”,北京協和醫院泌尿外科教授、主任醫師李宏軍表現出職業的淡定,同時,他的“點評”也體現了專業的嚴謹:“性欲的強弱在正常人之間存在明顯差別,不僅在不同年齡段、不同環境下有很大變化,而且同一個人在不同的體質和精神狀態下,性要求的頻度也不是不變的。”
至於網友隨後對王全安是“性癮患者”的猜想,李宏軍認為,“性學界對是否存在性癮,或者是否應該把性癮作為一個診斷,還在激烈爭論之中。由於性欲的強弱存在明顯的個體差異,所以怎樣才算是性癮?對於這個,目前醫學界還沒有一個界定的標準。”
“性癮”猜想
在引發人們“性癮猜想”的公眾人物中,王全安不是第一個,顯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近幾年來,名人性醜聞有“狗血化”的趨勢,隨之而披露出來的很多情節往往令人想到“性癮”。其中最突出的一次,當屬美國高爾夫球運動員“老虎”伍茲。
2009年11月底,“老虎”因“車禍門”事件而被曝光與十幾位女子有染。在引起輿論驚詫之後,不僅跟隨伍茲6年的揮桿教練漢克·黑尼承認“老虎”是一位性成癮者,而且“老虎”本人也在妻子艾琳的建議下,到密西西比州的“鬆林診所”去接受了6周的性癮治療。
實際上,因性醜聞曝光而引發人們對“性癮”熱議的名人還包括意大利前總理西爾維奧·貝盧斯科尼和美國前總統比爾·克林頓。
受名人風流韻事曝光的啟發,普通人當中對自己或伴侶是否患上性癮而產生疑慮的情形也開始多起來。當年“老虎”伍茲的桃色新聞曝光之時,就有患者(或家屬)明確表示,他們是受此啟發而前來求醫的。
作為主攻男科疾病的專家,李宏軍說,“我這個科室不乏妻子代丈夫來咨詢就診的。”他記得,當年有一位三十七八歲的女性,無論著裝打扮還是氣質都不俗。她見到李宏軍開口就說道:“醫生,這一直是我難以啟齒的事情。我忍耐了許多年,也曾一度下決心要和我丈夫離婚。”
原來,她和丈夫原本有一個很幸福的家庭。但是,自從丈夫提升正處級幹部失敗後,他在性方面的表現突然亢奮起來,40多歲的人了,每天都“要”,甚至每晚兩三次。而且,這種情況愈演愈烈。甚至有時候妻子在廚房做飯時他都迫不及待,比新婚時還顯得“猴急”。兩三年以來,妻子已經對性生活產生了恐懼,更別說有絲毫的愉悅感了。
在偶然看到關於伍茲接受“性癮治療”的報道後,她和丈夫靜下心來好好進行了交流。男方也意識到自己出了問題。雖然很多時候在“做完”後他自己根本就體會不到樂趣,但是他又說自己“控制不住”。丈夫對此也感覺很痛苦。這位妻子對李宏軍說,“醫生,今天我是來尋求您的幫助的。請您幫助我的丈夫,也幫幫我。”
面對這種情況,李宏軍感到為難的是:誰是性癮者?誰需要進行治療?迄今為止,這個問題在性學界和醫學界仍處於爭論之中。
病或非病
事實上,即使對於當年“老虎”伍茲的所謂“性癮”,也有很多人並不認同,有人認為他所經歷的一切都是在“裝”。
對性癮的說法不屑一顧的人認為,性癮不是一個確切的概念,而是那些性欲較強者的一種行為特征,特別是當那些人頻繁的性行為或濫交與社會價值相衝突的時候,性癮就成為他們杜撰出來掩蓋自己不符合社會和性倫理行為的說辭和藉口。伍茲就被許多人認定為這種情況,認為他的行為和心理問題、精神疾病並無關係。
實際上,在性癮一詞出現之前,有人最初用“色情狂”和“性欲過度”等名詞來描述在性行為上有過度需求的人和行為。後來,還有更多的名詞用來描述這類的過度性行為,比如,性欲倒錯、過度色情、性欲高漲、濫交、花痴、力比多過剩等等。
1964年,美國心理學家阿爾伯特·艾利斯和社會學家愛德華·薩格因共同出版了一本書——《色情狂:對性欲過度者的研究》。在這本書中,作者對性癮的表現有初步的描述。
到了20世紀70年代,美國“波士頓酒精匿名俱樂部”成員科爾曼直接把自己的過度性行為稱為“性癮”。在他自己看來,性癮就是沉溺於性和愛,如同一個人沉溺於酒精一樣。此後,對於性癮的探討和爭論逐漸在全球很多國家蔓延開來,與之有關的研究和話題也延綿不絕。
1983年,帕特裡克·卡恩斯出版了《走出陰影:瞭解性癮》一書,認為性癮是一種逐漸形成的精神病。後來,性癮就被越來越多的人描繪為一種病態的性行為。
今天,在集結了心理學、精神病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和社會學等學科的大量研究和討論後,人類對性癮的認識仍然存在爭議,但也畢竟有了一些初步的定義:性癮是指個體出現強烈的、被迫的連續或周期性的性衝動行為,如果這些性衝動得不到滿足,就會產生焦慮不安和痛苦。
根據描述,所謂性癮者,大多是30~40歲的男子,這個年齡段是男人是一生中性生理需求最為活躍的時期,他們如同吸毒者、賭徒、酒鬼一般,一旦性癮發作,就會不顧一切,放下所有工作,去尋找發泄的對象。有人甚至認為,如果一個人沉溺在網絡色情中不能自拔,就有可能是性成癮者。
儘管有這些基本的認知和解釋,但是,性癮一說迄今尚難以得到學界和社會普遍認同,並且還時常受到強烈的批評。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性癮之說並未得到學術界的認同。剛剛修訂並於2013年5月發佈的美國精神病學會(APA)第五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沿襲了以前的傳統,並未將性成癮列為一種精神疾病,而是在“未特定的性功能障礙”中對其予以一定的解釋:有一些人“與許多人發生多次性行為,這些人對他們來說就像一件物品,而他們為自己的行為模式而感到痛苦。”實際上,這種描述在DSM第三版和第四版中也一直存在。
存在於DSM-5當中的這段解釋,竟然讓反對和支持性成癮之說的人,都聲稱“找到了根據”。支持者認為,這個解釋與目前所說的性癮的定義較為相似。而反對者認為,就美國精神病學會的態度和DSM-5的明確表述來看,性癮並不作為一種疾病而存在。如果非要勉強定義的話,這也只是一種特殊的“性欲過度障礙”。
李宏軍則情願用“性欲亢進”這個表述來形容這部分人。他解釋說,現代人競爭壓力大,生活節奏快,出現內分泌失調的情況也不少見,由此可引發種種性亢奮行為。男性性欲亢進多由男性激素(睾酮)水平過高造成,此外,垂體功能、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人也會表現出形式各異的性功能和性行為紊亂,其中包括性欲亢進。他認為,男性性欲亢進會引起女性的厭惡,造成夫妻生活不和諧,甚至影響夫妻感情。在對他人的傷害中,顯然對家人的傷害最大。
行為成癮
儘管性癮的科學爭議未有定論,但並不能阻止人們從中獲得靈感進行文藝創作,借助這一人類生活最為隱秘的部分來挖掘人性最深處的秘密。
在王全安涉嫌嫖娼的新聞曝光之後,有人立即整理了一個與性癮有關的電影名錄,包括《性癮日記》《感官世界》《感謝分享》等十部各國影片,其中包括今年2月剛剛在柏林電影節上映的《女性癮者》。
這部影片描述了女性癮者喬(Joe)從出生到50歲的“性欲旅程”。影片不僅以赤裸裸的畫面展現喬在生活中的享樂、濫交、結交有婦之夫傷害他人家庭等經歷,而且借喬的行為把數學、哲學、音樂等等融入到對性成癮的解析中。
觀看過影片的人認為,這是對現實生活中性癮者的貼切描述,喬代表了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性癮者。認為性癮在生活中存在的人,從各個方面對這部影片進行瞭解讀,並以對此片的研究來支持“性癮是一種疾病”的說法。這些人的主要根據是,行為成癮與物質成癮一樣,會發生大腦的變化——性愛與色情作品就像可卡因一樣對身體“起效”。
2012年8月2日,美國成癮醫學協會(ASAM)在其網站發表的一篇文章就指出,性癮與毒癮一樣真實。這個結論是建立在80多名專家用4年時是進行的研究基礎之上,其中包括對大量大腦神經作用的發現,以及神經系統20多年的最新研究進展的回顧。
針對DSM依據一系列外在行為來診斷成癮症的做法,ASAM認為,需要從潛在的病因來看待性成癮。在性成癮的病因上,大腦扮演了重要的地位——大腦在成癮時的功能作用和產生特定的大腦迴路時所發生的變化,可以解釋外在出現的成癮行為。性成癮中的一些極端行為,例如每天都瀏覽色情網站,就能解釋這些人為什麼對性的行為和思維有與其他人不同的病理表現。
一個人如果有性癮,其成癮的方式應該屬於“行為成癮”。如果按照這樣的定義,性成癮與酒精成癮、海洛因成癮在本質上是完全一樣的。ASAM委員會主席哈列賈(Raju Haleja)博士對包括癮在內的行為成癮進行了新的解釋:和那些傳染性疾病一樣,成癮也是一種疾病。“成癮就是成癮,無論你如何控制大腦的念頭,一旦它(上癮)改變了你大腦的思維方向,你將非常容易地完全成癮。性、賭博、高熱量食物,在醫療的有效性上,都與酗酒、海洛因和冰毒的上癮相似。”
ASAM發言人認為,行為成癮與化學藥品成癮這兩種成癮都會嚴重地改變大腦的生理組織結構。其一,無論是行為成癮還是化學藥品成癮,大腦機制的變化出現了相同的反應,兩類成癮都有相同的神經迴路的變化。其二,成癮是一種嚴重的疾病。但它並非一定由人格障礙及心理健康問題而導致。其三,抑制不住地觀看色情網站或無節制地與多人發生性關係等,是一種如同藥物一樣的刺激,會讓人成癮。所以,性癮是一種現實生活中存在的現象。
無困擾就不是病
儘管如此,目前精神疾病目錄里的“癮”家族,仍只承認化學藥品成癮,同樣是行為成癮的“網癮”也與性癮一樣,尚不在其範疇內。
世界華人性學家協會(WACS)創會人和名譽會長、性學家阮芳賦在2010年第1期的《華人性研究》上發表《關於“性成癮”的討論》一文指出,性癮不是一個正確的概念。他認為,此說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性成癮沒有物質基礎;二是性成癮不能用來描述複雜的性行為。
就第一個原因,阮芳賦認為,事實上“成癮”的概念起初來源於“毒品成癮”“酒精成癮”,這些成癮都是對於有特定化學結構的單純的物質的依賴;而“性欲”“性行為”本身並不是一種單純的物質,因此,從“毒品成癮”和“酒精成癮”等衍生出“性成癮”是違反基本邏輯的規則的。
就第二個原因,阮芳賦認為,運用性癮這種語言花招似乎過於草率了。因為它阻礙了人們洞悉各種性行為的原因和動機,譬如習慣性的性行為、強迫性的性行為、不滿足的性行為、愚蠢的性行為、任性的性行為、自我損傷的性行為、輕率的性行為和具有侵略性的性行為等等,這些是不可能都用“性癮”這一個名詞來加以詮釋的。甚至於,性需求較少的人出於嫉妒的原因,也會把某些精力特別旺盛的性行為,說成是“性成癮”。
北京林業大學性與性別研究所所長方剛曾經指導學生做過一篇關於性癮的論文。在調查中,他們發現,一些人性欲的確很旺盛,但伴侶能配合,或者通過找婚外性滿足,他們過得挺快樂,並不認為自己有性癮。而有的人雖然單身,卻成天想著“那事兒”,因而很苦惱,覺得自己不正常。
對此,方剛說,“所以,性癮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假使一個人性欲高漲,如能得到滿足,那就不是困擾;但若為此而煩惱痛苦,並嚴重地干擾了自己生活工作,那就可能需要接受治療。”
此外,因為性附著了很多文化因素,比如當整個社會把性、道德、個人價值聯繫在一起時,作為性亢進者的妻子,必然會承受非常大的壓力和痛苦,她們所遭受的傷害不亞於性欲亢進的丈夫本人。在導演王全安最近的經歷中,這一點已經可以看到——雖然暫時還無法判斷他本人所面臨的情形。
目前,性學界對於是否存在或是否應該診斷性成癮,尚處於激烈爭論之中,越來越多的性學家否定性成癮是一種心理障礙,認為沒有必要小題大做。也有人認為,如果那樣,許多貪官生活墮落腐化,是不是都得先當成治療性成癮來治?其結果,可以認為貪污腐敗都是激素惹的禍了?
然而,無論支持還是反對性成癮假說,現在都需要有更多的證據來闡明自己的觀點,並說服對方,遺憾的是目前雙方都做不到。
因此, DSM-5沒有把性癮列為一種精神疾病是謹慎的,要想將性癮確認為一種疾病,還需要拿出更多與藥物成癮、酒精成癮一樣的證據來證明。只有當這些問題解決後,才可以說明是否有性癮的存在以及如何對待性癮。
(原標題:誰是性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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